外遇調查
婚外情或劈腿、通姦事實的專案蒐證調查。針對被查人實施各項掌控,並運用各項器材,進行外遇調查工作。
現今離婚的絕大因素是配偶之一有了婚外情,而導致感情破裂離婚者,占了近七成,妨害家庭尚未除罪化,通姦行為仍觸犯刑法,藉由抓姦來達成離婚、爭取贍養費、子女監護權..等權益,但外遇蒐證與抓姦又與"妨害秘密、妨害自由"等刑責有許多衝突點,所以抓姦與蒐證一定要委託經驗豐富的徵信業者,才能讓你穩佔優勢。
專業的徵信社會給您專業的法律後盾,讓您不必為了抓猴而觸犯上述刑責!
徵信社提供外遇抓姦專案協助,提供外遇蒐證、抓姦、捉姦注意事項、抓姦諮詢等服務;讓您瞭解另一半外遇動態,並即時做出適度的處理對策。
如何處理外遇問題?
面對外遇問題不能一味逃避,遲早都要有結果。除必須冷靜之外,下列心理建設極為重要:
1. 要先認知自己真正要什麼? 許多人在面對另一半外遇問題時,心中總是茫然無緒,到底自己還要不要這個婚姻?能不能完全寬恕曾經背叛自己的另一半?自己所追求的人生是什麼?連自己都沒有定見及認知,如何能掌握解決問題的方向?因此,處理外遇問題第一步,就是要先認知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?
2. 確切瞭解自己要怎麼做(如何做)? 認知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,擬定策略,是採取壓制策略、迴避策略、圍堵策略、妥協(容認)策略,或是退讓策略。
3. 真正的去做(實行階段) 擬定處理問題的策略之後,接下來的就是去實行,否則一切都是空談,一切還是回到原點。其實婚姻有太多的盲點,這些盲點經常就是外遇問題的徵結所在。多諮詢專家的意見,尋求社會支援幫助,再加上自己判斷,真心誠摯地去解決問題,才是處理外遇危機的最好策略。
●為什麼要做外遇蒐證 ?
蒐集配偶外遇的證據,通常有情、理、法三方面之用。
若夫妻中無過失一方,希望配偶回頭、不想離婚者,有些人會使用蒐集的證據,來要求外遇的配偶,簽下悔過切結書,擔保不再犯。切結書中通常附帶再犯情況的「懲罰」 ,例如:提告或者要求金錢賠償。
若夫妻中無過失一方,要放棄婚姻,通常會以外遇證據來提告、訴訟,藉此要求金錢賠償、贍養費或子女的監護權。
「外遇蒐證」,不僅是確定配偶是否發生外遇的方法,外遇蒐證更是抓姦程序的重要前置步驟。
●徵信社都如何進行外遇蒐證 ?
1. 先調查出有關於被查者的背景資料及生活規律習慣。
2. 規劃出被查者的可疑時間點以及地點 。
3. 針對交通工具及環境,派遣調查員實施外遇蒐證。
4. 將被查者去哪?見誰? 做什麼? 予以調查並蒐集證據。
●外遇的代價
損害賠償:損害賠償的部份由於配偶一方的行為破壞了婚姻之間的和平和協調,即違反婚姻契約義務而侵害他方在婚姻上的權利。因此通姦行為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加損害於他,構成共同侵權行為,通姦者及相姦者依法對於配偶之他方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。
拒絕同居:配偶之一方與他人通姦,違背夫妻互負之貞操義務,他方主張不履行同居義務,即有民法第一千零一條但書規定之正當理由,若通姦之配偶提出履行同居義務之訴,他方得以有此正當理由而抗辯主張不負同居義務。惟此係消極的得主張不負同居義務而已,並非謂得提起別居之訴裁判離婚:夫妻之一方與他人通姦者,依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的規定,他方得請求裁判離婚,並得依法請求財產上及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(民法第1056條)。
如夫妻無過失的一方,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,他方縱無過失,亦得請求給與相當的贍養費(民法第1057條)。發現先生正在脫產,如何補救? 離婚條件尚未談妥,卻發現夫丈夫有脫產的動作時,妻子可以向徵信社連絡法院請求假扣押的執行。但是法律規定請求人必須提出該財產三分之一的擔保金,而且丈夫可以要求限期起訴;這時又因為婚姻關係尚未結束,財產的請求權還未發生,程序上有點麻煩。有些丈夫在離婚的過程中,早已將財產過戶給他人,或者經過設定抵押,造成個人債務多於資產的假象,使得妻子無法要求財產的分配。所以實務上,丈夫很容易得到妻子的財產的分配部份,而妻子則很難分配到丈夫的財產。身為人妻者,不可不慎重的考慮要如何才能保護自己既有的財產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