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縣田尾鄉去年5月間發生未滿5歲林姓女童遭凌虐致死案,楊姓姨丈被依家暴殺人罪起訴,彰化地院今天宣判,楊姓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,共13罪,各處有期徒刑8月;又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,處有期徒刑15年,合併定應執行刑17年,可上訴。
彰化地院指出,量刑理由主要審酌被害人年僅5歲,無反抗能力,被告動輒以管教為由傷害,而由照片顯示被害人遍體鱗傷,可見生前所受折磨,另被告坦承犯行,僅爭執主觀有無殺人故意,並非全然無悔意,又考量被告為輕度智能障礙,檢察官就殺人犯行部分具體求刑15年,另分案調查女童生前已受多次傷害,法官與檢方見解一致重判楊男。
女童年僅3歲多就由住田尾鄉的蕭姓阿姨和姨丈夫妻監護,到去年4月初至5月15日間,楊男開始因不滿女童學習緩慢,對女童臉、手、胸口、腹部、雙腳膝蓋、臀部等處又打、又掐、又捏,或出腳踢踹、推撞桌角。
去年5月22日當天凌晨1點多,楊男因女童無法清楚背誦出阿姨的手機號碼就發怒,以拳頭重擊女童頭部3、4次,接著又推她去撞房間衣櫥,最後楊男竟直接將女童高舉,以雙手抓住她的左手、左腳,直接自其肩膀高度往下、反覆重摔於地板彈簧床墊上,女童送醫搶救,仍傷重不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