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一蘇姓男子,和前女友分手後仍協議繼續當朋友,卻在今年6月相聚時,因發現對方另結新歡,氣得在車上強姦女子並恐嚇「你裸體走回家」,後女子狂拍車窗求援才獲救,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起訴蘇男。
據《聯合報》報導,檢警調查,22歲的蘇男於107年10月開始與女子交往,雙方於今年5月協議分手但保持朋友關係。一個多月後,蘇男約女子出來吃晚餐,卻在開車途中得知女子已另結新歡,憤而與女子大吵一架。
晚間8時許,蘇突然將車停在路邊,並要求女子拿出手機,欲看其通訊軟體對話、照片等,女子拒絕,雙方發生激烈拉扯,後男子奪得手機並看到女子與其他男子合照,氣得向女子表示「我要強姦你」、?為何別人可以我不行」,並不顧女子反抗閃躲,強行伸手進衣服裏襲胸,後更直接坐到女子腿上。
女子嚇得拍窗求援,卻被蘇男賞巴掌、掐脖子,更恐嚇要她「裸體走回家」,女子只好照做脫掉衣服並表示「可以放我走了嗎?」沒想到蘇卻以手指性侵女子得逞,後由於附近人潮眾多,民眾經過聽見女子求援,女子才得以脫困。
訊時,蘇男直言不諱的坦承性侵,表示一時衝動犯下錯誤。檢方依據女子驗傷報告,以及警方受理報按密錄器、警訊筆錄等,偵查終結並認定蘇犯行明確,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蘇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