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張芳榮、陳以昇╱台北報導】台北市一名婦人大前天要進美髮店消費未果,在店外吵鬧,轄區派出所派兩警到場,但婦人激動扯掉警員的密錄器,警員當場以妨害公務罪現行犯將她壓制,未料婦人右腿因此骨折,怒控警員將她過肩摔執法過當,要對警員提告;警方則回應,處理過程一切合法,並無過當,會依妨害公務罪將婦人送辦。
遭警壓斷腿的謝姓婦人(四十七歲)向《蘋果》投訴,表示她平時在德行東路上擺攤,大前天下午想到攤位隔壁的美髮店洗頭,美髮店推說需先預約,不讓她入店消費,她氣得大罵並以手機拍店家,這時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兩名警員到場要求她離去,但她自認未影響他人不願離開,與警員發生爭執。 控警連摔2次 謝婦指控,與警方爭執過程中,她不小心扯掉警員的口罩與胸前密錄器,竟遭警員過肩摔,「還連摔兩次」,她被壓制在地時右大腿突感巨痛,她大聲哀喊要求警員住手,警員竟不顧她腿痛,要強行拖她進警車,一旁賣菜的陳姓友人也幫忙求情:「她又不會跑,幹嘛要這樣對她?」
婦疑喝醉叫罵 謝婦哽咽泣訴,當時還得自己叫救護車才能就醫,「警察執法過當,我又沒傷害人,為什麼要這樣對我?」現在右大腿骨折,醫生說要接骨,癒後才不會長短腿,「生意也不能做了,怎麼辦?」將控告警員傷害。 對此,士林警方回應指出,當時接獲民眾報案,指謝婦疑似喝醉酒,對往來採買的民眾大聲叫罵,到場的沈姓警員出言規勸,但謝婦情緒開始煩躁,竟出手攻擊沈員,還扯下其口罩及密錄器,沈員才依妨害公務現行犯謝婦壓制在地,後也依要求戒護送醫。
「難免會壓制」
警方強調處理過程一切合法,並無過當,待謝婦狀況許可,將對她作筆錄後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。 律師吳怡德也指出,警方執行公權力時為阻止攻擊行為,難免會有壓制動作,也屬正當防衛,若說警方壓制是執法過當,有失公允,但謝婦因此受傷要對警察提告傷害,則是謝婦的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