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一名人夫與妻子新婚1年,某天查看妻子手機時發現反常上鎖,詢問之下妻子坦承與大學男同學出軌,在摩鐵開房享受肉體歡愉,他難以接受婚姻變調,憤而向該男提告求償。台中地院審結,判該男須賠償20萬元。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人夫主張與妻子自2020年3月結婚至今,同年6月生下一子,2021年間他發現妻子突然將手機上鎖,經詢問,妻子才坦承與大學同學周男去摩鐵開房間,他事發至今仍難以置信婚姻怎會變成如此,不滿婚姻與配偶權遭侵害,遂向周男提告求償100萬元。
對此,周男辯稱,他不記得有與人妻發生性關係,他雖曾傳送「想要那個,哥來幫你哈哈」、「我也愛你」等訊息,但所謂「那個」僅是表達可以找他聊天,而「我也愛你」是指想當人妻的靠山,不要讓人妻覺得自己獨自一人,反控人夫婚姻感情不佳,沒能努力維護婚姻圓滿,也有過失,理應不得求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