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職生視力1.0被打得剩0.1 惡少與父親連帶賠償354萬餘元
台中市李姓高職夜校學生,2018年被一群惡徒毆打,警方事後只抓到遲姓男子與謝姓少年,原本左眼矯正視力為1.0的李生,被打得最佳矯正視力僅剩下0.1,李生怒告謝姓少年及其父親,索賠354萬餘元,謝姓少年與父親沒有出庭,也沒有答辯,台中地院判決這對父子應連帶賠償354萬餘元,全案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李姓高職生指控說,2018年2月25日凌晨3時許,16歲的謝姓少年、遲姓男子、綽號「吉力」、「小風」等真實姓名不詳男子,至少4人,在中市一家網咖前毆打他,造成他左眼挫傷合併眼前房出血、頭部外傷、右手挫傷、背部挫傷、雙下肢挫傷等傷害,經醫師治療後,左眼仍有創傷性白內障、視網膜出血、脈絡膜破裂等傷害 ,最佳矯正視力僅餘0.1 ,謝姓少年已被台中地院少年庭,裁定到感化處所實施感化教育,遲男則被台中地檢署起訴。
李生主張,謝姓少年當時年僅16歲,父親是法定代理人,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,李生索賠354萬9818元,理由是案發前他雖有近視,但左眼經戴眼鏡矯正後,視力可達1.0 ,事發後左眼最佳矯正視力僅剩0.1 ,依勞工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等計算,喪失勞動能力比例38.45%,勞動能力減損254萬餘元,另外,這對父子還要再賠償加100萬元精神慰撫金;謝姓少年與父親沒有在言詞辯論時出庭,也沒有提出書面聲明答辯。
台中地院法院認為,李生受創傷性白內障傷害,經雷射手術治療後,左眼最佳矯正視力僅餘0.1 ,依「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」與霍夫曼式計算法,請求賠償勞動能力減少損害254萬餘元,為有理由,慰撫金部分,李生視力減損之外,更受精神上的痛苦,李生案發時就讀高職夜間部,白天打零工,謝姓少年休學中,其父是高中學歷的計程車司機,眼睛是靈魂之窗,索賠100萬元尚屬適當,判決謝姓少年與父親應連帶賠償345萬9818元,可上訴。
自由時報 2021-01-20 12: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