僅國小畢業的台中市許姓男子,為維持生計佯裝是牙醫師,在妻子開設的美容院2樓成立工作室,使用美容椅充當診療椅幫患者看牙,還能製作假牙安裝,經遭人檢舉警方上門搜索,查獲診療工具與相關醫療設備,台中地院依違反醫師法判刑6月,緩刑2年。
台中地院審酌,許男已承認涉案,犯後態度良好,並無前科,相信他經過偵審程序後,已知悔悟,無再犯之虞,因此依違反醫師法判刑6月,緩刑2年,但為讓許記取教訓,命許在判決確定後,需支付公庫8萬元,以資警惕,若未依指示支付金額,情節重大者,檢方得依法聲請撤銷緩刑,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許男只有國小畢業,平日在妻子的美容店幫忙,他為了增加收入添補家用,涉嫌於今年間在2樓成立工作室,對外佯稱是牙醫師,替患者進行牙齒上模、取模、製作假牙、試戴假牙、安裝假牙等醫療行為,非法執行醫療業務。
經查,期間許男替兩名病患治療,陸續收取3500、1.5萬及1.6萬元,不法獲利3.4萬元,台中市衛生局接獲檢舉後報警查處,警方在今年8月25日持搜索票,前往許位於北屯區的住處搜索,查扣病患資料、名片、齒模、電動磨齒機、美容椅等證物,全案由檢方依違反醫師法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