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不滿女友疑吸食海洛因 竟拿拖鞋、皮帶打死她判8年
屏東縣陳姓男子不滿李姓女友疑吸食毒品海洛因,竟暴力毆打李女,抓李女頭髮從浴室拖行到2樓房間內,進入房間後又以拖鞋、皮帶抽打李女全身數十次,且不顧被害人哀號持續毆打,未及時將李女送醫,導致李女死亡,屏東地院今判決,陳姓男子涉犯傷害致人於死罪,累犯,處有期徒刑8年,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陳男與李女是同居男女朋友,2019年8月29日晚間7點時,陳發現李女從2樓浴室走出來後疑吸食毒品海洛因,心生不滿要訓李女,先抓李女頭髮拖行到2樓房間,進入房間後改用皮帶抽打李女全身數十次,又以拖鞋及徒手毆打被害人臉部數次,親友發現後上前勸合未果,陳男走到二樓走道躺椅休息。
當晚9點多,陳男竟再次返回房間,用皮帶抽打李女數十次,導致李女全身有29處鈍力傷、臉部多處擦挫傷,上下嘴唇擦挫挫傷腫脹、額部及頂部與枕部中央頭皮下出血等傷勢,導致橫紋肌溶解症死亡。陳犯案後,在躺椅上睡覺,隔天清晨4點半,陳的母親發現李女沒有反應,趕緊報警送醫,全案曝光。
判決指出,陳男與李女是同居男女朋友,本應相互尊重扶持,陳僅因在案發當時發現被害人疑施用毒品,未能控制情緒,以皮帶及徒手猛烈毆打李女,且不顧李女不斷哀號仍持續毆打,陳男毆打時已處於盛怒而下手全然不顧輕重,自我控制能力不佳。
判決指出,陳男當晚數度毆打李女,導致李女有嚴重傷勢,卻未立即將李女送醫,而將李女放置在房內,置李女受嚴重傷勢不顧,使李女的家屬因突失至親而悲痛莫名。
合議庭審理時,陳男始終矢口否認,並在案發後逃離住處,還一度返家企圖滅證,犯後態度不佳;惟審酌被告已與李女家屬達成和解,已賠償部分款項,依傷害致人於死罪,判處有期徒刑8年,可上訴。
聯合新聞網 2021-04-14 11: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