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6歲陳翁看見陳男撬開機車置物箱在算錢,陳男怒叫「我是小偷,又怎樣?」,持鐵製畚斗、竹掃把毆打陳翁,又以腳踹陳翁的肚子,致被害人傷痕累累,行動不便,台中高分院合議庭以陳男是累犯,依傷害罪判刑3年2月;竊盜罪判刑7月確定。
被害人陳姓老翁證稱「案發當天凌晨3點多,我看到他撬開別人的機車置物箱,在那邊算錢,我掃地掃到那邊,他叫我不要掃地,我回稱我掃我的地、你算你的錢,雙方沒有妨害,但我掃了1分多鐘後,他就跑過來說他是小偷,雖然我有看到,但怕被他打,所以我不敢說,然後他掐住我的脖子,將我壓在地上,我因為不能呼吸,所以就轉身將身體背面朝上」。
「他拿我掃地用的鐵製畚斗一直朝我的背部攻擊,因為很痛,所以我又翻身,讓身體正面朝上,被告又換竹掃把攻擊我,我用手、腳阻擋,後來掃把打到斷裂,被告要離開時,還用力往我的肚子踩了3下,我看到被告離開,才趕快爬起來進去便利商店求救;我的手部、腳部流血,胸口雖然沒有流血,但肋骨斷了,到現在還會痛」。
判決書指出,37歲的陳男於2019年3月18日晚間,在台中市太平區竊取黃女的機車,次日凌晨騎至中市南區德富路旁,蹲著細數身上零錢,適見86歲的陳姓老翁在一旁掃地,竟對老翁怒叫「我是小偷,又怎樣」,先徒手掐住老翁頸部,將老翁壓倒在地,老翁為掙脫因而反轉呈現背部朝上、正面朝地。
法官審理時,陳姓老翁表示「我不認識他,無緣無故遭毆打到肋骨斷掉,我非常不甘願,花了很多醫藥費,現在變成跟廢人一樣,但現在背部還是會痛,要慢慢躺下去,不能太快,希望判重一點比較合理」。
合議庭審酌,陳男正值盛年,身強體壯,並無殘疾,無視陳姓老翁已經高齡86歲,僅因懷疑被害人質疑他為小偷,就持鐵製畚斗、竹掃把及腳踢毆傷被害人,導致受傷多處,行動不便,影響日常生活功能,犯案情節嚴重,且犯後並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,予以判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