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人真命苦?北部地區一名男子約入6萬元全數交給妻子,老婆卻每天止給他200元零花,而且見面就是向他要錢,為此他10年不敢回家,還向法院提訴離婚,未料法院以缺錢養家本應由夫妻一起協商思考如何解決為由,判決這名「苦命男」敗訴!
「苦命男」告訴法官,他的月薪約6萬元,全部都交給了太太,但是老婆每天給他200元零用錢,現在物價高漲,收入也沒以前多,這些錢哪夠日常開銷,只能找朋友伸手借錢。
他向法官訴苦說,老婆又不能體諒這種大時代的經濟衰退,將他當成「提款機」,讓他極大精神壓力、身心俱疲,才選擇「離家出走」。
不過他的老婆說, 1天200元是丈夫當初自己開出的價碼,上班的地方有提供午餐、晚餐,不用花什麼錢;她告訴法官說,丈夫悄悄離家出走,音訊全無,10餘年來全賴她工作養家、照顧女兒成年,是丈夫自己造成今天婚姻上的問題。
法官審查夫妻的說法後,認為他們夫妻婚姻之所以有問題,主要是男方不告而別、離家出走,沒盡到同居的義務,他應負較重的責任,所以不准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