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市李姓女子清晨外出運動後返回北區社區大樓公寓住處,發現原本放房間內10萬元不翼而飛,報警追查,警員查出她家門窗都沒有被破壞,社區大樓進出24小時保全看管,並查出公寓有她和黃姓男友有鑰匙,研判為黃所為,員警策動黃到案說明,黃承認一時缺錢花用涉嫌行竊,警詢後依竊盜罪嫌法辦。
這起民宅竊案發生於前天上午,市警五分局公園所接獲李姓女子報案,她上午7點多返家後發現置放於房間內10萬元不見了,馬上向警方報案。
員警到場了解並通知鑑識人員到場採證,因現場門窗皆未遭破壞,該處為社區公寓大樓,24小時皆有保全戒備,研判斷應無遭他人侵入,該棟公寓只有她與其男朋友有鑰匙,經警方策動下,黃嫌坦承為其所拿取,當天下午2點多歸還10萬元給李女,警方製作筆錄後,李女與黃嫌在派出所內填寫和解書。
不過因竊盜案為公訴罪,雙方雖和解,警詢後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