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0歲繆姓老翁年輕時赴美未歸,遭控勾引友人妻子到美國通姦,涉及妨害家庭罪,繆男被通緝20多年後,去年為了看孫子返台被逮,才知自己是通緝犯。
台北地檢署認為,繆男因歸化美籍多年未歸,友人妻子因在美有親屬可依靠,且往來台美自如,沒有證據證明繆通姦,今天對繆男處分不起訴。
繆男1990年間疑與友人妻子發生性關係,後來還誘拐人妻一起到美國,遭控妨害婚姻罪、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罪。
繆男當時辦理移民美國手續,未返台出庭,台北地檢署對他發布通緝,因控告的罪名法定本刑最高為無期徒刑,通緝長達25年。
2018年間,繆男因為想看孫子,首度回台灣被逮,這才知自己是通緝犯,他向檢方喊冤稱當年是看友人夫妻失和,才說如果有需要散心,就到美國去找他,並無和誘。
檢方認為,繆男被控通姦罪部分,早已超過追訴期時效,女方除了繆男這個朋友外,在美國還有其他親戚可依靠,她也自行來去台美,行動未受限制,因此繆男被控受誘離家且被送到海外的證據不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