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姓男子有酒駕前科,去年7月14日再度喝酒上路,行經桃園新屋區因車速過快,撞上前方同向騎腳踏車的陳姓男子,但孫沒下車查看竟立刻逃逸,事後才在家人陪同下自首,而陳遭猛烈撞擊摔落至一旁大圳,事隔2個多小時才被找到,但已經頭破慘死,檢方依酒駕致死、肇逃等起訴孫。
檢警調查,孫男(44歲)2013年7月才因公共危險被判刑2個月,得易科罰金,但他不知悔改,當晚8點多喝了酒又再度開車上路,行經新屋區桃93線時,因沒注意前方加上車速快,閃避不及下直接撞上同向騎腳踏車的陳男。
由於撞擊力道過大,陳當場配撞飛摔落一旁的大圳內,同行的友人聽見後方傳來巨大撞擊聲,回頭卻只看見1撞撞毀的轎車,卻不見陳男蹤影,而肇事的孫當下沒有協助報案,反而由踩油門逃逸,友人只好拜託附近路人協助報案。
後來孫自知難逃,晚上9點多才在家人陪同下到派出所自首,其呼氣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.7毫克,後來在警消搜索下,事發2個多小時後才在大圳內找到被撞飛的陳,但他已經頭部、右手骨折慘死;檢方訊時,孫也坦承犯行,表示沒注意前車才肇事。
檢方認為,孫酒駕前科這次再犯,已經構成累犯,但自首符合減刑條件,偵查終結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、肇事逃逸等罪嫌起訴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