藍姓UBER司機去年7月間開車載女乘客小美回家時,趁小美酒醉昏沉無力,不顧她手推並說不要,強行撫摸胸部及親吻嘴巴,還摸她下體,案發後,藍男賠償35萬與小美和解,新北地檢署考量他坦承犯行,且與被害者和解,犯後態度良好,予以緩起訴,並接受法治教育8小時。
檢警調查,去年7月20日凌晨4時許,藍男見後座的小美酒醉,竟把車停在路旁,不顧她說不要及以手抵抗,強行掀開她內外衣撫摸胸部及親吻嘴唇,還把手伸進小美裙下撫摸下體,小美案發後立即提告。
藍男坦承犯行,並寫悔過書、賠償35萬元,與小美達成和解,檢方認為他犯後尚能坦承犯行,有悔意犯後態度良好,僅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,予以緩起訴以厲自新,緩起訴期間1年,並接受法治教育8小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