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一名3歲鄧姓女童,上月20日與鄺姓父親前往加油站自助洗車,卻疑遭空氣噴槍放進嘴巴裡致死,事件曝光後引發各界震驚,案經檢警多方查證,初步排除鄺男謀害女兒的意圖,但不論是女童自行拿噴槍玩耍致死,或是因父親鄺男持噴槍朝她噴射所致,都難逃過失致死罪,其刑責將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。
鄺男於上月20日下午2時許,帶著女兒前往左營自由三路一間加油站自助洗車,期間疑似女兒將空氣噴槍放進嘴巴裡,當場臉色慘白昏倒,鄺男見狀嚇得趕緊開車將女兒送往高雄榮總,經急救後仍回天乏術,經解剖相驗,確認女童死於氣體栓塞;警方訊後將女童父親依「過失致死罪」送辦,檢察官複訊後,裁定6萬元交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