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47歲的高姓女子3年前騎車經過新北市環快永福橋下時,遭懸掛在橋下的私接電線纏住,人車頓時倒地後遭後方汽車撞死。高女之死,誰該負責?檢方認為,是承包路燈換裝、維修工程的光寶科技及益詮電氣未及時發現、剪除所致,依業務過失致死罪,將包商3人起訴;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,認為沒有證據證明3人涉業務過失致死,今(20)日駁回上訴,判處無罪定讞。
判決書指出,有不明人士在永福橋上的路燈基座下私接電線,而垂懸在橋的下緣,一輛大貨車於2015年10月21日晚間9時許行經永福橋下涵洞時,意外扯落原本懸在橋下緣的私接電線,導致電線垂懸在環河東路二段的車輛行進路面上,隨後高姓女騎士騎車穿越涵洞下方時,機車右後照鏡遭私接電線纏繞,人車因而瞬間倒地,遭後方車輛撞擊,送醫後不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