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人秦偉涉性侵3女,遭法院判刑8年!受害者現身說法「秦偉性侵時眼神像禽獸一樣!」
今日出刊的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秦偉遭判8年的判決書指出,遭秦偉性侵的女造型師、女編劇、20歲女粉絲,都是被他帶回信義區住處性侵;其中女編劇證稱,她有部偶像劇需要金援,經朋友介紹後去找秦偉,秦偉卻趁機約她到住處性侵,女編劇回想「他脫女生的褲子脫很快,那時候的眼神像禽獸,我看一眼就不敢再看。」
事後女編劇與秦偉去找一位有意投資她2千萬的小開,結果秦偉竟向這位小開表示「2000萬拍偶像劇不符成本,不如花200萬拍紅娘配對節目」,讓女編劇當場傻眼,結果她不但沒拿到錢,最後還被電視台封殺,只得含淚離開演藝圈。
合議庭痛批,秦偉審理時面對種種指認,竟還聲稱不認識被害人,不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,法治觀念薄弱,犯後毫無悔悟;台北地院日前認定對其中3女構成強制性交罪,3罪合併判刑8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