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長沙的杜姓男子覺得生活壓力大不願意養二孩,竟然將出生僅15天的男嬰丟棄在路邊;杜男前妻王女回憶當時,「他只說孩子被送走了,不記得放在哪裡,找不回來了。」家人2017年起發了一份又一份尋人啟事,至今仍石沉大海。
瀟湘晨報報導,杜男和王女2005年生下大女兒,兩人都是職業院校的老師,工作穩定、收入不錯,兩人感情一直還不錯,但在2016年為了要不要生二孩產生嚴重分歧。
王女2017年1月發現懷孕,「當時我已經懷孕了,我堅持要生下來。」沒想到杜男對生育二孩的擔憂比想像中更重,不僅經常爭吵,甚至提出孩子生下來就離婚,「她還是堅持要生,孩子在她肚子裡我也沒有辦法。」杜男一氣之下離家出走了一個多月,「回來後,整個孕期我們沒有怎麼說話,直到生小孩都沒有過來陪我。」
杜男岳母證詞顯示,「在女兒懷孕時,女婿反對將孩子生下來,說是養不活。」杜男則說,「我沒有懷疑這個孩子的身分,我知道這是我自己的孩子。」但壓力太大,「我都不敢想,小孩出生後要怎麼撫養,我是不願意出錢養這個小孩的。」
2017年9月20日男嬰誕生,全家都沉浸在喜悅中,沒想到杜男卻在醞釀遺棄男嬰。
10月4日,杜男以要岳母去掛號為由將其支開,駕車將男嬰丟棄在路邊,「我想盡量不要選擇人多的地方,怕丟不成。」回到家的杜男在親戚的逼迫下,當天帶著王女、女兒尋找男嬰,卻發現男嬰不見了。為了找到孩子,家人發了尋人啟事,都石沉大海。
2017年10月25日,在杜男遺棄男嬰的20天後,王女與他辦理離婚手續。雨花區法院以杜男犯遺棄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