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林口湖鄉水產養殖面積高達2334公頃,漁業署近年投入12億元經費協助改善養殖設施等,吸引許多年輕人返鄉投入,卻面臨雲林縣政府將養殖專區及?梧滯洪池納入綠能種電區,漁民擔心日後業者清洗太陽能板的污水可能含有重金屬、粉塵及化學物質,危及當地水質,造成臨近養殖戶損失,今天發動逾200人到雲林縣議會拉布條陳情,大呼反對綠能光電進入口湖鄉。
縣議員蔡孟真與口湖鄉湖口村長李登進、下湖口養殖生產區主任委員黃清沛、水井養殖生產區主任委員林水清、及下崙養殖生產區主任委員許勝雄代表漁民,遞交陳情書給議長沈宗榮,要求議會主持公道,為民喉舌。
雲林縣政府回應,農委會公告綠能專區沒和養殖生產專區重疊情況;另外,縣府核發給申請業者的同意書都加註「光電設施清潔保養時,不得使用清潔劑或化學洗滌劑,僅限使用清水清潔保養,且不得影響毗鄰土地之農(漁)業生產環境;倘有違反者,廢止容許使用同意書,並依相關法規處分」,主要是避免發生相關污染風險,保障養殖漁業生產區的漁民權益。